| 如何做?类似于养老金的缴纳、领取,先缴纳,离退休后按月领取
谁缴纳?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按上年度平均工资2%的比例缴费
给多少? 退休者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采暖费标准×70%÷12
晨报讯(记者张星)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前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80号),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德泉称,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改革,是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创新,在全国没有先例。大连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遇到的困难会多一些。但总体而言,该制度的建立,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发放问题,使采暖费补贴由企业福利制度向社会保障制度过渡,逐步解决企业,特别是国有、集体和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形成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使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将不再受企业经营变化影响,按时足额领取采暖费补贴待遇,使城市供热资金有了保证。
经国家建设部和辽宁省政府批准,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大连出台了此项政策,此次将惠及大连29万多名离退休人员。
目前,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征缴工作已经开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大连市政府令第80号有关规定,于每月10日前向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按规定补缴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于德泉称,建立这一制度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市内四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采暖费补贴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大连市其他地区要逐步进行。此外,针对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连将适时进行调整,及时解决,使其逐步完善。
政策解读
由谁缴费 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从2006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大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2%。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税前列支。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后,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将逐步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
适用范围 大连市内城区各类企业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办法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内城区部分)内各类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
大连市其他区和县(市)、先导区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办法。地处县(市)区的市属企业(含已破产企业),按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如何领取 凭养老金存折就近领取
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为已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专项资金的,已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缴纳专项资金的,已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仍由原单位按大政发〔2005〕76号文件规定负责发放。
市属改制企业可按缴费进度分期分批移交已退休人员。为已退休人员缴纳专项资金的,其已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缴纳专项资金的,已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仍由原企业负责发放。
外资、私营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及《办法》实施后新增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所需专项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筹集。
为便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到采暖费补贴,对于采暖费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经办机构将按月把采暖费补贴存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存折,单独列项发放。离退休人员可凭养老金领取存折,就近就地到银行或邮局领取采暖费补贴。 |